林办发〔2008〕13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林甸县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林甸县委办公室
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20日
林甸县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现县域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督促和引导各单位各部门牢固树立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思想,牢固树立环境是发展第一要素的理念,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倡导便企为民的工作作风,改进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实施依法行政,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营造“公正透明的法制环境、廉洁高效的政治环境、优质完善的服务环境、重信守诺的诚信环境”这个目标,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和办法,解决影响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在行政机关重点解决办事效率不高、行政审批不规范,工作纪律松弛、推诿扯皮,政令不畅、以权谋私问题;在执法部门重点解决粗暴执法、执法不公,越权执法、执法程序不规范,弄权勒卡、特权思想严重问题;在服务部门重点解决人员素质差、服务态度不好、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问题;在中介组织重点解决过分追求利益,缺乏诚信、弄虚作假问题;在农村乡镇重点解决为农服务意识不强、干群关系不融洽,因办事不公开或假公开而导致矛盾激化问题。把监督重点放在从事审批或管理职能的股站所长或具体业务人员以及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上,把工作成效体现在环境改善促进发展中。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切实为企业和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保护企业和人民群众合法的权益不受侵害,努力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以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健全组织,明确工作任务,形成有效的责任落实机制
具体措施:
1、充分发挥纠风办在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指导的作用,做到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有计划、有标准、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层层搞好责任落实,并与各部门主要领导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
2、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健全内部责任体系。
3、实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对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不重视,贯彻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不得力的;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对本部门出现的不正之风不严肃处理,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或被上级媒体曝光的,首先问责行政单位主要领导,然后再追究相关主管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加强宣传,深化思想认识,积极营造优化环境的社会氛围
具体措施:
1、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开展以“经济要发展、环境需改善”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各级党员干部对环境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要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座谈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人人是环境、人人有责任”的良好氛围。
2、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环境意识教育,把环境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计划之中,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讲课,今年对本系统党员干部集中培训至少2次,县纠风办将抽查工作完成情况。
3、抓好典型,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和警示作用。及时总结和宣传为经济建设服务意识强、受到企业和社会各界普遍赞誉的正面典型,发挥示范带动效果。对影响干扰、破坏环境建设的反面典型要公开曝光,并采取组织措施、纪律措施予以处理,各单位都要有自己的典型,树正气、刹歪风。
(三)深入推行“六项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具体措施:
1、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无偿代办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六项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六项制度”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量化,责任到人到岗,使每个干部职工明白在实际工作中怎样做、如何做。
2、对已推行“六项制度”的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和提高,未推行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推行,要把推行“六项制度”作为年终行风评议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
3、各单位各部门要以规范、高效服务为目标,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逐步推行导办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全程服务、24小时服务等服务项目,处处为企业和社会群众提供方便。
4、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特事特办,对重大招商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要开通“绿色通道”,派人跟踪服务,对诉求、求助需要解决的问题,协调帮助解决。
(四)扩大政务公开,全面推行“阳光政务”
具体措施:
1、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公开办事制度,按照方便群众、服务社会、便于操作的原则,采取设立政务公开栏、印发办事须知卡等有效形式,对审批事项实行审批内容、办事程序、审批条件、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六公开”,真实完整地公布政务公开的内容,对不公开、假公开的要对部门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
2、严格落实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各项制度,加强对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位的监督,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3、除法律不能公开的事项外,各单位各部门凡是与基层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要全部公开,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事项的公开听证制度,科学设定听证代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
(五)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
具体措施:
1、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主渠道作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群众接待日、制发政风行风建设联系卡等形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群众反映的不正之风或企业投资者投诉的问题,要快查快结,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实行通报制度,切实保护群众和企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县纠风办定期深入企业、社区、个体户当中,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情况,听取建议,并及时将有关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进行有效整改。
3、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作为信访第一责任人,要向社会公布自己的联系方式,随时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密切党群关系,以便及时预防和处理发生在本部门的不正之风。
(六)严格规范司法和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具体措施:
1、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对业务考试不合格的必须调离执法岗位。
2、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将严肃追究其本人以及部门领导的责任。
3、县纪委与县法制办等部门联合,对履行执法职能单位和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没有执法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纠正处理。
4、搞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坚决纠正利用行政执法权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效能
具体措施:
1、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全面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不经批准,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审批或收费,要坚决取缔或取消。
2、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对越权审批、违法审批的,要严肃处理,公开通报。
3、发挥执法监察职能,加强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区等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效能监察,及时解决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八)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共权力的有效制约
具体措施:
1、与县电视台联合开办《政风行风建设进行时》栏目,以弘扬正气、鞭挞歪风为目的,对于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跟踪报道,对于一时难于解决的问题,县纠风办将及时介入,及时调查,及时反馈,确保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2、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私营企业主、党风巡视员和行风监督员作用,通过组织专项巡视检查等形式开展监督,对各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3、采用明察暗访的方式,组织力量,集中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纠正问题,促其整改。
4、继续实行检查申报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上路执法或到企业检查必须事前填写《检查申报表》,经县主管领导审批并报县纪委备案后方可进行检查,不经审批,擅自进行检查的,收取费用的视为乱收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收缴,并追究责任。
(九)深入开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具体措施:
1、建立公开承诺制度。组织所有参评部门通过职工大会、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承诺,公开举报电话,为人民群众开展监督提供有利条件。
2、建立问卷测评制度。今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县纠风办要发放问卷,请各界对参评部门进行评价。
3、建立听证评议制度。要随机确定评议代表,保证听证评议质量。
4、建立问题整改制度。对于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或征求来的意见,能立即解决的相关部门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启动问题整改制度,限期解决,问题久拖不决的实行行风评议“一票否决”。
5、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关注民生、服务发展”评议活动,对所属系统基层站所、“窗口”进行重点评议,同时结合公务员考核,在单位内部开展评议科(股)长活动。
(十)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环境
具体措施:
1、加强中介机构管理,严厉打击中介组织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虚假资信、虚假鉴证等行为。
2、开展不同形式和层次诚信教育,弘扬诚信道德,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风气。
3、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制定本部门工作人员行为守则,严格执行到位。
(十一)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治理“三乱”现象
具体措施:
1、建立企业收费登记卡,凡是到企业检查收费的,都由企业按照相关内容逐项填写,县纠风办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
2、围绕建设项目收费、房屋产权交易收费、涉企涉农收费、教育收费,开展专项治理。
3、组织物价、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看执法卷宗、查收费票据、听工作汇报等形式,开展对全县行政执法和具有行政执法收费权利的事业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十二)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不断深化长效机制建设
具体措施:
1、县纠风办要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工作规划,搞好组织协调,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建立一些新的管用的制度和措施,逐步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和加强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
2、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县纠风办工作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工作,同时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注重在责任落实、加强教育、健全制度、监督制约上下功夫、作文章,逐步建立适合本部门特点的集预防、发现、解决、追究为主要功能的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
四、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县上下必须认真抓好的一项工作,因此,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意义,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年各项工作首要任务,加强领导,狠抓服务,采取有效措施,以政风行风的良好成效取信于民。
2、真查实改,注重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搞好自查自纠,特别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弄权勒卡、推诿扯皮,粗暴执法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同时要针对这些问题,举一反三,整章建制,建立长效机制。要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真心办好事,解难题,确保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3、严格检查,确保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要搞好任务分解,落实相应责任,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有人抓的工作氛围。县纠风办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评议和考核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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