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卫生局在“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中公开承诺如下:
一、切实解决好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拒收“红包”及各种礼品。主动热情为患者服务。
二、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实行阳光收费,不侵犯群众利益。
三、加强医护人员管理,加强医德医风教育,端正服务态度,微笑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
四、视患者为亲人,不吃请、不勒卡、不利用职权谋取任何私利,恪守职业道德。
以上承诺,我们要严格遵照执行,认真践诺。如有违犯,我们自愿引咎辞职,真诚欢迎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患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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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八年七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