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地方税务局服务承诺
一、认真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坚决打击偷税抗税违法行为。
二、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无偿代办制”六项制度,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三、深入落实“四条禁令”,热情服务,快捷高效。违者,进行戒免谈话,调离执法岗位一年。
四、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办“关系税”、“人情税”,不利用职权到纳税户吃、拿、卡、要、报。违者,领导干部免除职务,一般干部调离执法岗位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