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落实《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档案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关于《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为合理界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科学鉴定文书档案保存价值,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规范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报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正确界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大力促进我县机关档案基础工作,努力推进我县档案资源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效服务.

  二 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其它企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三 实施步骤

  (一)、  7月 27  日到  7月 30 日为宣传《规定》阶段,一是召开全县宣传贯彻会议,二是明确宣传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意义,三是把握《规定》的编制范围和实施范围.

  (二)、7月 27日到 7月30 日为培训阶段.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编制修订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 8月1日到 10月30日是本机关编制修订初审阶段.

  (四) 11月1日到 12月31日是报批和备案阶段。

  我县党政机关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依法将修订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送本单位领导初审后,报县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报领导小组审批,参照执行的单位将修订好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本单位领导审查审批后报县档案局备案。

  四 组织领导

  依据《规定》的要求,为确保《规定》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县档案局成立了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件档案保管期限审查领导小组:

  组 长:宋 有

  副组长:赵仕君    谷丽敏

  组 员:冯金柱    王延春

  韩立海    李 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有指导股和法制宣教股负责.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党政机关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审批工作,办公室负责对《规定》宣传贯彻落实的组织实施、协调联络、业务指导监督和报送的初审工作及参照单位的备案工作.

  五 有关要求

  (一)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负责档案工作的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规定》发布实施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组织,落实责任人,确保《规定》的贯彻落实.

  (二) 各有关单位要以《规定》的附件《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为依据,结合本机关工作实际,突出职能和地方特色,做好本单位文书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报批工作.

  (三)依据《档案法》和《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对《规定》宣传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主题词:   归档       文书档案        方案    通知                   

林甸县档案局办公室              2007年7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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