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加强依法治档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档案法制建设的不断,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依法治档已经成为档案事业发展的主题。那么,现阶段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如何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依法治档的进程中优化档案执法社会环境、切实加强档案执法监督工作,以及更新思想观念进而依法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 。
  一、存在问题
  《档案法》赋予了县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查处档案违法行为"的职责。近年来,我们对全县乡局级立档单位进行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受检单位主管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下发后,受检单位不能积极主动准备,也不认真自检,等到检查前夕,匆忙对付,突击应对的痕迹十分明显,具体表现在:研究档案工作记录、档案室温湿度记录、档案借阅登记等临时补记;案卷整理不规范,档案编研材料拼凑;自检报告内容简单,结构不完整。检查组在短短半天的检查中很难一一指出,只要按照检查标准,各项受检材料一应俱全,受检单位即可顺利过关。
   第二,欠缺有效的行政执法处罚手段。面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单位存在一些遗留问题,如文件材料收集归档不全;一些重要文件材料没有按时甚至没有归档;明知档案保管条件差,也不积极争取改善;档案交接时,不履行交接程序,造成档案案卷遗失,无法追回等等,这些问题既是历史遗留,在现实工作中处理起来也非常棘手,对此,检查组目前没有明确、适宜的处罚办法。
  第三,行政执法最终处理程序力度欠缺。对于个别单位违反档案法规的行为,检查组没有能按照档案行政执法程序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受检单位限期整改,只是在执法检查反馈意见上提出几点改进意见,促其改正而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档案法律法规的公正严肃。
  第四,受检单位对检查整改意见落实不够。在检查整改意见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整改意见提虚、提轻,受检单位基本不整改;提重、提实,受检单位有意见,带着情绪对待整改,整改工作大打折扣。
  从当前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的现状来看,尚存在不少的问题,对档案执法监督工作的认识还停留在较浅的层面上,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执法监督行为的随意性,执法监督不作为,执法监督乱作为等问题。从总体上看一些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档案执法监督工作还比较混沌,这些问题不仅影响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形象,而且还会削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的效果,甚至出现档案管理中的瓶颈现象。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全社会的档案意识虽有所增强,但实事求是地讲,广大干部群众的档案意识仍很薄弱,档案法制观念更是十分淡薄,所以造成了档案行政执法难的问题。
现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监督主体作用有所削弱。 《档案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也明确规定:“国家档案局和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家贯彻并监督执行档案法规的机关,依法行使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权,并依法对违反档案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从而从法律上明确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监督职能。但是近年来由于机构改革,使档案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很难落实,很多地方没有设置稳定、健全、专门的档案行政管理机构。
  2、虽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具体,可操性较强,但是档案法规条款建议性的多一些,强制性的少一些,在现实中可操作性较差,造成档案行政执法对一些"违法"行为无从下手,处理起来有较大难度。开展档案执法监督工作的外部环境较差。一方面,一些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档案法》和《行政处罚法》的有效施行既缺乏经验,又不够重视,没有意识到自身作为执法监督主体所发挥出来的主观能动性和执法监督效果之间的积极效应,还没有从根本上树立依法治档的观念。另一方面,社会民众对于档案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识也比较淡薄,对档案行政执法表现出漠然的态度;加之目前档案执法监督检查的规定和制度又很不健全,宏观上法规体系不完善,缺乏可供操作的专门监督法规和标准,这些都影响了具体的执法监督活动。
  3、行政执法人员不善于执法。作为档案行政执法人员,不仅要熟悉档案法律法规条款和主要内涵,而且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也要尽可能的了解。事实上,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在合理的灵活的把档案法律条款运用到执法检查中的能力还存有一定的差距,还不能充分让档案法律为档案工作实际服务。纳入执法监督管理的法定档案范围存在不确定性。《档案法》第二条对“本法所称的档案”进行了定义,从中可以看出,纳入依法监督管理的档案与我国一般概念中档案的根本区别在于“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那么到底什么档案是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呢?目前尚无法对其进行明确界定,这就给档案执法监督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其实明确法定管理的档案范围是档案执法监督工作所不可逾越的一个重要环节。
  三、解决途径及对策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因而如何完善现有档案执法监督机制已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是制约档案工作发展的瓶颈",档案宣传工作确实存在载体不新、思维过窄、观念陈旧的问题,那么在档案行政执法、坚持依法治档工作中,首要问题也要解决好宣传工作,一方面是宣传档案法律法规,一方面要宣传一切和档案工作相关联的活动及其它形式的素材,在宣传形式上要突破思维,转变观念、创新载体,从上到下、横到边、竖到底,大范围、高强度地宣传,从而在全社会积极营造档案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进而为档案行政执法获取更广泛的社会支持。
  2、加强配套的立法工作并完善档案执法监督的主体建设。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解决:一是保持法律的严肃性和相对稳定性。在机构改革中保留的县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由其依据档案法律法规来行使档案执法监督权。二是通过法律途径重新明确档案执法监督主体。根据目前我国档案执法监督工作的现状,健全完善条款较细、操作性强的法规、规章和相关监督条例,强化制约功能,是亟待解决的重要任务。这就要求加强立法工作,加快有关监督条例和监督法的制定,要依法明确档案执法监督的形式、程序和手段,包括咨询、调查、弹劾等实施办法,从而依靠法制,解决监督难、监督不到位、监督不力、监督弱化的问题,实行科学、合理、有效的监督。
  3、建立档案系统内部的执法监督机制。主要是指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下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执法监督人员对档案工作人员的一种监督机制。这种监督,直至目前,无论是从制度上还是从实践上考查,都未进入到规范轨道。要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档案系统内部讲,必须突破几十年一贯制的以业务管理代替执法监督的工作模式,确立档案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地位,使档案行政管理由“弱”变“强”,这就需要建立和完善上下级之间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的监督机制。
  4、依法治档更新思想观念。过去,由于档案人员对提供档案利用认识不够,只认为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就行了。因此,外界人员也就认为只是管管文件材料,对经济发展作用不大,档案工作没有列入领导的议事日程上,对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也重视不够,认为只要有点文化就行了,意识不到档案工作的技术性和科学性。《档案法》攽布后,档案人员思想认识有了很大提高。从自己实际工作领会到,过去重管理轻利用的思想是不全面的,档案人员只有端正服务方向,才能为依法治档提供思想保障。
  5、优化依法治档的社会环境。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不断改善和优化依法治档的社会环境,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显得十分迫切。一是树立档案执法部门的良好形象。各级档案管理部门是档案执法的主体,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档案执法部门的新形象。二是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档案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围绕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有效服务这一发展目标,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档案事业发的良好环境。
  档案事业已昂首迈进了新世纪,摆在我们档案人面前的是机遇与挑战并存,面对挑战,我们相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依法治档就是档案事业蓬勃发展的必然选择,形式新、力度大、效果好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就是依法治档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有力保障。
林甸县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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