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 长: 宋 有,负责全面工作。
副局长: 王晓丽,党史办副主任,主管党史编研、常务。
副局长: 赵仕君,主管法制宣教,业务指导。
副局长: 谷丽敏,主管县志编研,档案管理。
副局长: 王洪波,(借调组织部)。
办公室:负责政务事务、人事工资 主任:王延春
业务指导股:负责业务指导 股长:韩立海
宣传教育法制股:负责宣传、教育执法检查 股长:冯金柱
档案管理股:负责档案的管理利用 征集档案 股长:冯金柱
党史编研室:负责征集编纂出版发行组织史资料 主任:
县志编研室:负责征集、编纂、出版发行《林甸县志》、《林甸年鉴》股长:刘敏 |